据了解,《民办教育促进法》从6个方面对民办学校进行扶持和奖励,包括:
1.各级政府可设专项资金,用以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2.各级政府可以采取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来扶持民办学校;
3.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
4.民办学校享受同公办学校同等的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5.对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中小学,国家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6.新建、扩建民办学校,政府应当按公益事业用地的有关规定予以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