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所谓的“教育地产”离“钱”远一点吧
——解放日报《地产星空》记者 葛颂茂
搜索网络和翻看有关文章,发现所谓的“教育地产”涵义有好多••••••••••
一,开发商在小区里造学校以及配套设施以提升楼盘的教育文化品质;
二,开发商楼盘正好造在某学校附近,于是大打文化教育牌来推销房子;
三,开发商同名校“联姻”,使教育和房地产楼盘获得“共赢”;
关于其他“教育地产”的解释肯定不计其数,但就上述几个涵义中不难看出,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个非常刺眼的词汇――“利益”。以下有一段很“经典”的关于“教育地产”的报道,之所以“经典”就在于处处围绕着一个“钱”字说话:
“每年4、5、6三个月始终是小学和初中入学的报名时间,为了给孩子找一所教学水平比较好的学校,不少家长不惜承担高额赞助费、购房或租房费让孩子就近读书。少数眼光远大的家长,更是在孩子年幼时就考虑购买‘名校’周边的房子,无论是新建商品房还是老式二手房。一切都为了一个目标:让孩子读上‘名校’”!这,就是所谓“教育地产”的实质吧?
从开发商角度看,即通过对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提升自身楼盘的价值,最终获取更多的利润。
从购房者角度看,即花巨资让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将来可望使整个家庭获得更大的利益。
从学校角度看,即借助开发商资金获得更多的生源,从而给学校带来更多的收益。
法国大革命期间,罗兰夫人在被雅各宾派送上绞刑架时,说了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行事”。这里不妨借用一下罗兰夫人这句话:“利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行事”。“钱”把三者象冰糖葫芦那样串在一起,越来越向各自的“利益”靠近。
全国政协委员吴德立不久前说了这么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教育乃立国之本,虽然许多问题得到一定的改善,但真正的彻底解决,并不能一蹴而就。中国教育,仍然任重而道远”。
这个“任重而道远”是否包含所谓“教育地产”的“干扰”尚不得而知,但是不能排除所有可能出现的障碍。对于“教育地产”,我的评价则更偏激一点:“教育是完全公益性的,房地产是追逐利润的,两者在经济利益上是水火不相容的。把教育和地产用‘钱’搅合在一起,结果不会太妙的吧。还是让教育同房地产离得远一点,也就是让教育同‘钱’离得远一点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