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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期房可更名? 可能是陷阱!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6.11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
周元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期房不能通过更名的方式交易,然而,在目前房市低迷的情况下,有的房产中介则打出“可更名”的广告吸引二手房期房的购买者,然而这种违规交易方式将给购房者带来很多麻烦。
去年12月29日,贺小姐通过福州某房产代理公司介绍,和房产中介、房东签订了购房合同,鉴于所购买的房子属于期房,房产中介承诺在15日内办理更名手续,若届时无法办理更名,则购房合同终止,贺小姐为此交了2万元定金。然而直到今年1月下旬,房产中介承诺的更名手续还没完成,但中介表示因为是年终,所以会拖一段时间。到了今年2月底,房产中介告诉她说目前无法办理更名,因此购房合同终止。贺小姐于是让房产中介退还2万定金,但房产中介一直不肯退。无奈之下,贺小姐于3月15日投诉至晋安区消委会。后经调解,该房产中介退还2万元定金。
晋安区消委会负责人表示,此前,因考虑到购房人实际需要,期房可以进行合同变更,而一些炒房客利用政策漏洞,通过注销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更名,进行期房交易,还能逃避高额的二手房交易契税。于是有关部门出台新政策,严格限制期房更名。然而有的房产中介为了吸引购房者,声称“可更名”,而多数购房者对政策不了解,也会接受房产中介的更名服务。
据介绍,更名主要分两种:一是卖房人在产权证还没办前就把房子卖掉,在办产权证时直接把购房者的名字作为共有权人加上去,并注明卖房人只占很少的份额(如1%),等产权证办下后,再将份额卖给购房者,这样产权证最终变到买方的名下,而且只需缴纳很少份额所产生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二是卖方将刚签过契约但没有合同鉴证过的房子卖掉,通过开发商的内部关系让买房人与开发商重签一份合同,然后一切按照商品房的手续办理,卖主赚取两次买卖的差价。
但晋安区消委会负责人指出,对购房者来说,这两种更名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比如交易的不确定性,因为多数房产中介声称的可更名实际上是钻政策漏洞,在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的情况下,想通过更名方式来进行二手房的期房交易变得越来越困难,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实,房产中介将受到处罚,而买房人的权益也很难获得保护。
因此购房者不要轻信房产中介可更名的承诺,更不要试图钻政策空子以获取利益,否则最终权益受损的可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