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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应谨慎 "户主"伪造房产手续出售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6.10 来源:温州网

       看似简单的合同诈骗案却先后审了3次。市区人阿蓝因认罪态度差,未退赃款,被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5万元。

  阿蓝今年43岁,小学文化。2006年9月,阿蓝与毛某(在逃)一起把市区黄龙瓯浦垟9号地块的2套房子放到卢某的房屋介绍所登记出售,并把伪造好的一整套房产手续交到介绍所。阿蓝称,这是她亲戚从鹿城旧城指挥部内部搞出来的。

  没过几天,市区徐先生在介绍所看到了这2套总价共120多万元的房子,平均每平方米6000多元,当即决定都买下。由毛某等人作担保,徐先生与阿蓝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阿蓝答应一两个月后办理有关过户手续。徐先生也很爽快,当天就支付了10万元定金,几天后又支付了60多万元房款。

  由于房子未竣工,阿蓝等人的谎言一直没被拆穿。去年5月,阿蓝又称通过内部关系搞到黄龙康城4组团一套房子,并以80多万元的价格在瓯浦垟一家房产中介登记出售。市区林先生看中后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去年5月8日,卢某在这家房产中介看到阿蓝的另外多份购房合同,且出售手续不齐,赶紧把此事告诉徐先生。经查,黄龙瓯浦垟9号地块是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代建的安置房,根本不存在阿蓝所说的鹿城旧城指挥部。

  5月10日,徐先生报了案。当天下午,阿蓝被警方抓获,一系列购房骗局这才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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