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城街道办:
按当时规定土地证和产权证可办理
就此问题,长乐市航城街道办事处则持不同看法。
航城街道办事处科技服务中心一负责人说,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和政府政策,只要政府批准同意,划拨土地可以直接转为出让土地,这样一转,土地性质与用途一致了,土地证和产权证办理就不存在问题。
2001年,长乐市政府有过会议纪要,同意建材市场一期工程沿街商住楼及店面用地的业主单位改为新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地方式以划拨改为协议出让。但是,当时有关部门没改过来,把这个问题遗留至今。
该负责人表示,按现行法律,土地性质用途不能改变,目前,有关部门以此为根据,致使土地证和产权证迟迟未办下来。
该负责人还透露,2006年,航城新纪建筑公司按照2001年的会议纪要精神,已为建材市场二期店面和建材市场一期部分路边装潢材料市场店面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共46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