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4年建7200套
昨日召开的银川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原则上通过了《在新建住宅小区中配套廉租住房的规定(草案)》,并初步确定6月颁布实施。该规定要求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力争到2012年建成7200套廉租房。
银川市计划在2012年使6万余户低收入家庭享受社会保障性住房,其中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而廉租房中有70%货币化分配、30%实物分配。目前,银川市已建设1400套廉租房。
为多渠道建立稳定的廉租房房源,银川市制定了《在新建住宅小区中配套廉租住房的规定(草案)》。规定要求,自该规定施行之日起新申请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住宅小区中,必须按一定比例配建廉租房;配套建设廉租房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达到房屋结构安全,并满足基本入住条件的标准;廉租住房建设用地施行划拨方式供应,免收国家政策规定免收的有关税费;廉租房的回购价格应当以保本为原则;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面向社会出租。
目前,根据国家建设部相关文件规定,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中配建廉租房的比例将有所提高,以补充目前较为紧张的廉租房房源。同时,新建经济适用房中继续按照10%的比例配套建设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