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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灾后建房为何非要让开发商从中牟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5.21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谢丽佳

  专家建言灾后住房建设模式

  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大地震让许多受灾人民失去家园,随着救灾工作的展开,如何解决灾民日后的住房问题日已提上日程。

  “灾后住房重建绝不能引入开发商。”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曹建海博客,曹建海新闻,曹建海说吧)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第一句话就强调,开发商的逐利性只会抬高建房成本。他提出,为什么非要让开发商作为中间机构介入从中牟利,为什么不能回到最天然的建房模式?

  “灾民的住房问题,可以由政府出资解决。”曹建海表示,如果政府财力有限,则可选择政府组织建设的模式。

  他表示,政府可以为灾民的住房建设无偿划拨土地,做统一的土地安排,并规定容积率,然后政府通过征集、价低者得的招标方式选择建筑材料供应商以及房屋建筑商,当然,这些企业是允许有适度利润的。此外,房屋建设及购买方面的税费应全部减免。

  政府必须确定一个指令性价格,房价就是建造费用,不能搞浮动价格,而且指令性价格永久不变。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充当开发者而非开发商,是零利润开发,比经济适用房还要优惠得多。

  在购买者方面,不管是本地还是外籍打工人员,只要是灾民均可购买。民政部门应对灾民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建立虚报奖惩制度和举报制度。分配方面,可以按照每人25平方米或者3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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