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于2008年4月29日、2008年5月10日在《福州日报》发布的《关于2008年第五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土让[2008]05号)及补充公告,宗地2008—06、07号将于2008年5月19日至28日期间挂牌出让,现将《公告》中有关支付第一期成交地价款方式调整为: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40%(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土地价款)。
特此补充公告。
联系电话:0591—83337003、83372954、83317310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