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者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自己半年前通过21世纪不动产望京蓝天新城加盟店购买炫彩嘉轩小区房产的经历:李先生付了1万元意向金后,发现房主拿不出房产证。李先生决意不再购买。但中介公司则认为事前已向李先生声明过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并以李先生单方毁约为由拒绝返还意向金。李先生向消协投诉,经调解,却至今未能追回意向金。
双方意见僵持不下,是否说明产权情况无法证实
根据李先生介绍的情况,负责帮他介绍房子的21世纪不动产经纪人肖某,并没有事前告知他所看中的炫彩嘉轩小区的那套房子无产权证,直到自己交了1万元的意向金后,在准备签合同付房款时才发现卖家拿不出房产证。“之前谁也没和我说这套房子产权还未办下来,直到打算签约时我要求业主出示房产证时,业主才对我讲,房产证还在办理过程中,让我买了房子后等着就可以。但我觉得风险太大而放弃签约。”
记者日前联系到李先生所提到的21世纪不动产经纪人肖某,她证实在去年年底确实有李先生在她那儿看房的事实存在。但她同时表示,自己明确和李先生在签订意向书前提过该套房屋产权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只是因为时间过长无法记得自己原话是怎么和李先生说的,但一定不存在隐瞒事实的情况。
由于房屋具体情况介绍并未填写任何书面东西,而是否表明房屋的产权情况双方均找不到第三方人证,因此双方意见至今僵持不下,是否表明产权情况无法证实。
意向金转为部分订金,流向不明追回难
“让我感到郁闷的事情是,当我要求21世纪不动产退还我的意向金时,对方却以意向金转为部分订金已交给卖家的理由,拒绝退还给我。”李先生感慨道。这时他自己拿出与21世纪不动产签订的意向购房书才发现,上面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