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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套房10年拿不到产权 业主该怎么办?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5.13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汪孝林

  由于开发商10多年前将房子做抵押贷款,又没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产权证办不了。业主没有拿到产权证,也不肯将房款的余额付清。12日,福州双翔新村业主周女士称由于历史三角债关系,双翔新村200多户业主10年了还拿不到产权证。

  据了解,位于连江中路的双翔新村,1995年前后开始陆续交房。由于当时福州金融机构没有推行按揭贷款,再加上当时房子总价不是很高,于是开发商协建房地产公司与业主约定分期付清房款:签订合同时业主先付部分款项,到收房时再付部分款项,产权证办好再把余款付清。

  周女士1998年拿到了房子,由于当时临近交房尾声,开发商向她承诺,在交房之后3个月内办好产权证。然而,3个月之后,周女士没能如期拿到产权证。到1998年底,小区全体业主得知产权证可能没法如期办理,就拒绝将尾款继续付给开发商。

  周女士介绍说,业主们是在随后几年与开发商、相关主管部门交涉后才得知,产权证办不下来的原因是协建地产曾于1996年将双翔新村的1号、3号、6号、7号楼以及4号楼的房子,抵押给工商银行,用于贷款。在开发商与业主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内,协建地产又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解除抵押。

  12日,记者联系上已离开协建房地产的原负责人何先生,尽管协建地产早就没人上班了,由于协建地产与何先生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所以10年来,他也一直为双翔新村的产权证问题到处奔波。

  何先生介绍,双翔新村产权证问题主要症结就是历史三角债:开发商欠银行贷款,业主欠开发商购房余款。如果业主全部将余款付清,除了偿还银行贷款外,还有剩余。但是开发商不把产权证先办下来,业主就不可能把余款付清,这是问题的症结,单靠开发商已无法自救。为此,福州市政府也曾出面协调几次,但没达成相关协议,主要是因为涉及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此事还希望福州市政府继续出面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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