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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点 二手房交易应该当心六大风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5.12 来源:博客

       风险四 马虎签约麻烦多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进认为,上下家“马虎签约”留下的后遗症是产生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实际交易中,不少上下家往往只注重房价、交房时间及佣金等主要合同条款,忽视签约过程中的细节问题:不审核对方身份,对买卖合同中的条款也不仔细查看,签约后也不保留合同原件,签约时甚至还留有空白条款。一旦交易其中一方不诚信,这些疏忽便会使人陷入纠纷。
  
  房产律师特别提醒,签约是一件严肃的法律行为,一旦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就要受合同约束,违反约定就得承担法律责任。上下家任何一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至少要保留一份对方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仔细查看合同条款,确认没有留下空白条款;只有自己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时,方能签字盖章。如遇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也可以在签约前请专业律师帮助把关,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交易风险。

  风险五 按揭不成定金难退
  
  出于促成交易考虑,一些中介公司会对买家“打包票”,称可以贷到足额房款,说服买家签订协议。而事实上,银行对于二手房贷一直不够“宽容”,对购买2套以上住房贷款的限制、单价7000元以上高价房贷款额度的调整、各大银行收紧个人房贷的发放,并先后多次调整贷款利率,这些都会影响到对个人按揭的审核。另外,银行需要对所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对贷款额度有着直接影响,特别是二手房评估受多方面影响,贷款总额很可能会低于本来的预期。
  
  在签订合同之前,购房者应当充分考虑到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银行信贷能力,如果中介公司承诺贷款的,应当要求其出具书面承诺或者作为付款担保人。否则,中介公司对你的口头承诺只能作为参考,只有确信贷款额在预算之内,才能签订买卖合同。

  风险六 户籍未迁易生纠纷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多数人将关注焦点落到办理两证上,而对户籍迁移问题未予注意,结果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房屋交易一旦因户口发生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均归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会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比如,出售的房屋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相应地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
  
  房产律师认为,买卖双方在交易前应就户口问题进行协商,并约定适当的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买家可要求卖方出示户口簿,并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如果派出所仅限本人调取户籍材料,买方可要求同卖方一起到派出所调阅。

  五招避免买房风险
  
  第一招:查验证件。买家应注意查验卖方的房地产权证,确定产权人,是否存在共有人,特别注意未列名的共有人。
  
  第二招:查清产权。确定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性质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年限,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以确定该房屋是否存在限制转让或禁止转让的情况。
  
  第三招:小心付款。应在过户申请已被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并已取得其出具的收件收据时再付大部分房款。交易房屋无抵押贷款的,办理过户手续前所付房款应不超过房价的30%;交易房屋存在抵押贷款的,办理过户手续前应付不超过房价减去上家贷款余额的1/2.
  
  第四招:尽快过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该期限越短越好,特别是上家用下家支付的房款来提前还贷的,更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因为上家一旦涉讼,那么该期间此房产可能会遭到法院的查封。
  
  第五招:明确约定。签合同时,上下家应对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房时间、户口迁出时间、维修资金是否包含在房价中、交房前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等等作出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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