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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级中学面向八县(市)招生104人 正常缴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5.08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 许含宇

    今年,福州高级中学面向八县(市)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104人,均为正常缴费生。记者7日获悉,该项招生计划设在我市中招提前批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在中招第一投档线下10分。凡报考学生未被录取,将转入第一批次普高录取。

  福州高级中学面向八县(市)招生计划数如下:闽侯县27人、闽清县10人、福清市22人、永泰县7人、长乐市6人、平潭县8人、连江县12人、罗源县12人。各县(市)如果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相互之间不能调剂,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市区招生计划中去。

  福州高级中学有关负责人表示,凡第一志愿录取到福州高级中学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将有机会按照中考成绩享受不同等级的入学奖学金;在福州高级中学就读的在籍学生,每年均可同时参加“福州高级中学奖学金”与“校友奖学金”的评选;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不仅有机会获各项奖学金,还有机会同时获得学校提供的不同等级的助学金、生活费以及免费住宿等帮助。

  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手续办理有别

         6日,本报2版刊登了今年普通高招“注意录取”照顾手续如何办理的相关事项。7日,有考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咨询,聚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办理照顾手续有何区别?

  据了解,聚居的少数民族考生,我市只指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及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上述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考生,由设区市民族宗教局出具证明。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将由县(市、区)高招办或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并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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