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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二手房避税“妙计” 今成问题症结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5.05 来源:新闻晨报

  律师:买房及时过户可避免风险

       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洁认为,上家范先生已经交房,但尚未过户,这对于下家周先生而言风险极大,“上家可以将房产继续卖给他人,并且抢先办理过户手续,先前的下家只能追究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房产没有过户时,上家作为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完全可以将房产抵押给第三人。当上家不能归还银行借款时,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拍卖该套房产,优先拿到拍卖款抵冲贷款。下家尽管对该房产也享有债权,但这种债权和经过抵押登记的抵押权相比,不具有优先权,必须等到银行的债权受偿后,才能受偿。”

   为此,沈洁建议周先生可以查询范先生其他财产的所在地,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查封保全财产,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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