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随房价下跌,部分开发商被套牢,或破产,迫使我用更多时间思考开发商。
一地某开发商,于去年以每平方12000元价格,拍下市区一块小楼盘,共向政府支付两千多万土地出让金。不料今后周边房价已跌破一万,由于高地价购入,所以,按这一价格计算,即使所有建成房子销售一空,也得亏损三千多万。于是这位仁兄卷铺盖逃跑了,闲置土地则被政府无偿收回。
如果我们有一套既能避免开发商逃逸,也能解决当地困难居民实际住房所需的办法该多么好。如果还能促使政府赚钱的同时承当福利房建设职责,那自然更好。
这期间自然涉及一个非常现实的让利问题,即开发商明知亏损三千万还得硬着头皮扛下来,还是政府少获利一千万,用以补助开发商建设福利房。
对比开发商,自然是政府让利更具可行性,必定政府不能纯粹以盈利为目的,还得积极主动承当建设福利房的职责。从另一个侧面而言,也是因政府获取过高转让价而使开发商逃逸。
如果当地政府向开发商让利一千万,并以建设限价房等福利房为前提,或许那位开发商也不会因畏惧承当巨额亏损而逃逸,被闲置的土地资源也能得到重新利用。何况政府让利一千万年,还有另一千万的收入。即便如此,但对比其它行业,每平方八千的土地出让收益,还是相关可观的。更为重要的是,可缓解房地产危机。
当然,即使让利开发商一千万,受益最大的还是政府,其不仅可通过建设福利房解决部分城市居民的住房所需,而且也能抑制大量社会问题,必定如该开发商是集资建房的话,想必其逃逸恶果是难以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