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数年,我国多少大中城市的房价暴涨数倍,几乎清一色呈现出一骑绝尘的单边快速上涨态势。其间,开发商凭借资本、信息等各种优势,通过囤地囤房掌控供应节奏,牢牢掌握定价权,房价收入比、租售比等在成熟市场衡量房地产市场健康与否的有效指标,几乎统统“失效”。加上地方政府受财税利益驱动,乐见地价、房价“双高”,大量有自住需求的购房者在长期观望苦等之后,无奈被裹挟进追涨行列,成为高房价的被动接盘者。
在买卖双方力量悬殊的状态下,买房人根本没有议价能力,而作为生活必需品(投资品除外)的住房是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刚性自住需求者不可能不住房,于是只有一个字:“买”。人同此心,当他们举全家之力倾囊购买之后,不久房价即出现幅度不小的下跌,甚至还未入住资产就缩水几十万元,其心理落差可想而知。
无论如何,人们都难以将“差价补偿”视为开发商保障业主利益的良心发现。相反,“差价补偿”为市场博弈又加了一把推手。细察之下,“补差”楼盘大多存在这样的“隐情”:尚有大量后续新房待出手,“补偿差价”更多的是一种促销行为,它向市场传递的信息是:“可以放心大胆地买,即使未来房价下跌,也会得到全额补偿。”
如此一来,会产生两方面反应:其一是自住者在开发商“托底”补偿的承诺下,会改变预期,加速入市;其二,炒房者的风险也将大大降低,投机行为很难退出市场。
而投资、投机性购房比例偏高也是我国房价持续攀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一些大城市的部分楼盘中,投资比例甚至超过50%。无论是哪一种反应,最终导向统一的结局:加剧供求矛盾,形成房价只涨不跌的预期,从而继续维持房价在高位运行,甚至伺机继续推高房价。如此,房价很难回到由真实需求决定涨跌的正轨上。
由是观之,“差价补偿”表面上是开发商出让利益、维护购房人的利益之举,实质上是“绑架”高房价的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