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泽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则认为,开发商承诺购房人可以不付首期或少付首期房款即可从银行取得住房按揭贷款,是开发商在楼市低迷条件下单方面的促销行为。开发商承诺购房者在数十个月内分期偿还首期房款,其实质属于发放中短期住房贷款的行为。作为商品房的出卖人,开发商无权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其行为构成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风险转移值得警惕
目前,广州究竟有多少开发商进行类似的促销活动仍无确切统计,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任由这种情况蔓延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因为一个楼盘涉及的首付款总金额可能达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这种“虚假首付”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危及经济发展。因此专家建议,管理层要采取措施制止和防范直接或间接违反按揭规定的行为。专家提出了具体建议包括:
银行应采取更严格的住房信贷措施,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同时,银行如果掌握了开发商垫付的情况,一定不能批准这种住房贷款。
金融主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的监测和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一些商业银行为了短期利益而盲目放贷,甚至违规放贷。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巡察,制定相关政策严格规范开发商销售行为。尤其在楼市低迷的情况下,对开发商实行的“零首付”或者“低首付”促销行为应进行治理。
加大对市民的宣传教育,让市民也充分考虑自己的偿付能力。在自身的偿债能力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低首付只会加重购房者的还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