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用”要特别处理
在“百日行动”之初确定了打击三类违法违规:一是“以租代征”,规避农用地转用;二是开发区违规圈地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未批先用。
张璞表示,未批先用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和“以租代征”和开发区圈占土地还不一样,特别是未批先用有很多是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没有拿到批件之前就已经使用。
张璞称,未批先用不光是依法用地的问题,同时也有管理上在用地审批环节比较滞后的问题。不光涉及到部门的用地审批问题,还涉及到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问题。
“我们觉得对于未批先用问题的处理要考虑到管理机制上存在不衔接或者不适应这类用地的特点情况,给予一种特别的处理政策”。
目前,对未批先用的处理,各省也都能严格按照规定来做,对未批先用问题进行了严格的处理,有给予处分的,有给予罚款的,也有一些民心工程,一些国家重大工程做出了书面检查。
应联合建立长效机制
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局长刘天增认为,土地违法违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还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落实不到位。
刘天增说,虽然说“百日行动”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应该客观地、清醒地来认识当前的形势,违法违规用地再次抬头、蔓延的可能还是存在的。“我认为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早预防、早发现。为了更好地保护耕地,预防机制非常重要。各地正在探索建立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等有效机制。”
张璞随后补充,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是今后建立长效机制的一个主要方面。下一步建立长效机制,除了国土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大巡查力度,通过高科技手段,比如说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检查以外,和其他部门联合也很重要,按照去年国务院发布的节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在这方面都要起作用。比如在项目立项上要重视,工商部门的工商登记要重视,银行部门的违法用地贷款问题,如果有违法用地,便不能融资上市。各部门都要起作用,各个部门都要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