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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确定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第二套房贷正式松动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3.27 来源:新浪网 作者: 邓美玲

  第二套房贷政策已经松动

  去年12月11日央行颁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表示“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近日对于一直充满争议和猜测的“人均住房面积”,建设银行已经有了初步界定,即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26.6平方米。建设的这一标准预示着第二套房贷政策的正式松动,各大银行的放贷热情也随之高涨。

  2月末第二套房贷政策放松的消息就在上海纷纷传说,建行和工行的相关人员都曾经表示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已经比之前宽松。这一消息对上海楼市来说无异于是雪中送炭。自从新房贷政策出台后,上海房市特别是二手房遭遇“退房潮”,据美联物业统计,10月份以来其旗下逾九成门店挂牌放盘量增加,八成放盘者下调了挂牌价格;同时,68%的客户明确表示将推迟购房计划,只有3%则希望尽快购房,以免碰到更严厉的政策。

  北京各大银行对于第二套房贷的界定标准基本一致,主要是两条:1.以家庭(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以人民银行征信查询为准;2.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无论是否结清,再次购买住房且贷款者。在第一条中,比如丈夫贷款购买第一套,那么以妻子名义再次贷款购房的,执行二套政策;异地已贷款购房,在本地再次贷款购房的,执行二套政策。而此次建行首先明确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26.6平方米(产权证面积除以户口本人口)的界定标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的顺利执行也就扫除了最大的一个障碍。

  去年以来,许多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消费者,为了避免高首付及高利率,就开始选择公积金贷款。如第一套使用商业贷款的,购买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仍可享受首套贷款政策;而购买两套都使用公积金的,只要把第一套的贷款余额还清,仍可享受首套政策。这样部分贷款客户就从商贷分流到了公积金贷款。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购买第二套房如果采用公积金和商业的混合贷款,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而且,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制。采用两个人的公积金最高不超过65万元,单个不超过40万元。

  建行的标准出台后,其他银行肯定会尽快跟上步伐统一标准,一直处于观望状态的楼市有望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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