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起在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城东建行)施行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委托提取还贷业务,以方便公积金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改变了公积金贷款人还款只能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的现状。
据悉,“委托还贷”分为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两种方式。其中逐月委托还贷时间为每月18日;逐年委托还贷时间为每年5月10日或11月10日。在“委托还贷”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目前,该业务将先从城东建行开始实行,其它银行的“委托还贷“业务将随着公积金业务系统改造进程逐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