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次债危机中竟然得出了需要推动房价稳步上涨的结论,如果这算是对次债危机的反思,就显得太令人啼笑皆非了。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出现问题,与两大因素有关:
其一,它是嫁接在高房价所包含的泡沫之上的。美国房价在这个上涨周期中持续上涨,仅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美国房价就上涨了13.43%,为20多年来最大同期涨幅。这个涨幅在国内人士看来或许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美国这样一个房价走势相对温和的市场而言却是一个惊人的涨幅,因为美国过去的房价在一个长达18年的周期中,累积涨幅也不过才15%左右。房价持续快速的上涨,累积了大量的泡沫。诚如经济学家樊纲所言,1999年以前,美国房价收入比曲线基本平滑,2000年以后则突然走高,脱离了稳定变化的关系,形成泡沫。而泡沫早然就有破裂的一天。
其二,银行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发放次级抵押贷款过程中降低了对购房人的信用等级要求,导致大量信用记录差甚至无信用记录者,获得贷款,并获得免税资格。银行大量房贷,向房地产市场注入了大量流动性,这实际上是在变相推动房价的上涨,加剧楼市泡沫的累积。
不难看出,美国次债危机是人为推高房价,导致楼市泡沫日积月累最终破灭的结果。基于这种认识,我们目前应该严格房地产信贷,认真执行中央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压低房价,挤压其中的泡沫,如此,才能促使房地产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才能避免楼市因泡沫破裂出现的剧烈动荡。
必须看到,我国目前的房价已经远远超出民众的实际购买力,住房在某种程度上已沦为既得利益者炒作、投机获取暴利的工具。国际上通常用房价与家庭可支配收入比来判定房价是否合理。对于房价与收入比,联合国人居中心给出的上限是3:1,世界银行给出的上限是5:1,而我国在2006年第三季度统计出来的数据显示:深圳市场房价与家庭可支配收入为15.76:1,上海为15.55:1,北京为13.55:1。美国次债危机发展到现在,其新房销售中间价为19.59万美元,以目前的汇率计算,折算成人民币不到140万元,而深圳、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单套住房价格超过140万元的也已经非常普遍。而美国的房价中是包含土地价格的。显然,我国的房价不是没有泡沫或泡沫合理的问题,而是泡沫非常严重的问题。
要避免发生类似美国那样严重的次债危机,压低房价,挤压泡沫,避免泡沫的集中爆发是最佳选择。那么,我国房价下跌的空间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