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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二套房贷政策未出现松动迹象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3.25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阙文龙 方传柳
二套房贷政策短期内难松动
据悉,按照去年央行和银监会出台的有关“房贷新政”规定,已采用商业贷款买第一套房,不论是否已经结清贷款或已出售,如再贷款买第二套房,将执行首付四成、贷款利率上浮10%的政策。
对此,包括银行业在内,市场曾存在争议,认为该项政策太过刚性,打击了普通老百姓“以小换大”的正常需求,银行业内也早已传出希望在楼价攀高局势有所缓和的情况下,能够放松放贷条件。
随后,央行和银监会在明确首套房的界定中,补充规定首套房不包括人均面积低于地方最低住宅面积标准的家庭住房。榕城一家股份制银行有关人士表示,这样一来,市民如果把第一套房还清房贷卖掉,以小换大就不会受到影响,其再贷款买房就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标准执行。
这名银行人士强调,适用这一政策的贷款者,必须向银行出示第一套房贷还清证明、第一套房出售发票、还税证等证件,才有可能向银行申请优惠。他表示,目前,信贷如果放松,将有可能引发炒房者的资金再度流向房市,从而推高房价,这是宏观调控政策所不期望看到的。因此,监管部门信贷从紧的政策不会改变,第二套房贷政策短期内难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