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昨日公布数据显示,今年1-2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水平(CPI)同比上涨6.1%,比全国7.9%的涨幅低1.8个百分点,在全国各省(市、区)中仅比北京(5.9%)的涨幅高0.2个百分点,与天津并列居全国倒数第2位。同时,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仍高于物价涨幅,其中居民财产性收入出现了快速增长。
食品价格同比涨16.9%
数据显示,食品类价格上涨仍然是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今年1-2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6.1%,其中,城市上涨5.7%,农村上涨6.5%;消费品价格上涨8.1%,服务项目价格下降1.0%。2月份CPI与上年同月比上涨6.8%,涨幅比1月份扩大1.5个百分点。与1月比,2月份CPI上涨2.9%。
食品价格方面,今年1-2月份,我省食品价格类价格同比上涨16.9%,拉动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5.8个百分点。
股息红利收入增两成
数据显示,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仍高于物价涨幅,其中居民财产性收入出现了快速增长。今年1-2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61.65元,同比增长14.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增幅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
其中,财产性收入出现了快速增长。据悉,受近年来房地产投资热和2007年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整体提升的双重拉力推动,1-2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04.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5%,其中,出租房屋收入106.53元,同比增长1.03倍;股息与红利收入75.23元,增长22.9%。
PPI创近年新高
数据显示,2月份,我省工业品出厂价格PPI环比上涨0.1%,同比上涨3.1%,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创下自2004年10月份以来新高。
调查队分析认为,推动PPI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上涨,同比涨幅9.7%。其中黑色金属、燃料动力、化工材料、农副产品四大类原料同比涨幅分别为20.6%、20.6%、15.6%、14.5%。此外,汇率变动造成部分外向型企业经营压力增大而提高售价、人工成本增加、2月份冰冻雨雪天气影响部分材料供应等因素也促使价格出现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