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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漏交养路费罚款标准今年将统一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3.14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韩慧英

 

  欠交2个月的养路费按规定可以罚100元也可以罚600元,是不是找找“关系”就能少罚,没“关系”的只有挨重罚的份?车主不用担心了,今年我省将全面细化处罚标准,以杜绝“人情案”等现象。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公路稽征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现场会上,省公路局党委明确,今年我省公路稽征系统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按照现行的《福建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欠交养路费可处三倍以下或十倍以下罚款,处罚自由裁量空间非常大。去年10月1日,漳州公路稽征处率先在全省试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细化办法,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确定了7大种类的违法行为,根据性质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五个档次,分别设置了相应的固定的处罚标准,并进行公布,挨罚的车主可以一一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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