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普通商品房建设计划
根据《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我市2008年度住房建设总量目标为52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社会保障房计划建设15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计划建设370万平方米左右,以满足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
按照上述我市住房建设计划,预计2008年度我市社会保障型住房竣工面积约12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竣工面积约250万平方米左右。
二、住房结构比例控制
根据国发[2007]24号,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根据《福州市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限价商品房主要跟拆迁安置户对接,其套型面积应基本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同时,确定经济租赁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基本在60平方米以下。
按照上述规定,并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划控制社会保障房套型建筑面积应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
对于普通商品房的住房结构比例,规划应予以严格控制。应重点发展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并按“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进行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