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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二手房时记得要带全证件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2.22 来源:精品购物指南

  在二手房交易中都会出现哪些交易费用,具体的手续应该如何办理。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员,并作答复如下。

  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需交纳如下费用: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6元);产权登记费:80元(有地下室的另加80元);契税:2005年月日后按照合同价的.5%交纳;印花税:买卖双方按照合同价的万分之五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区范围内按照合同价的0.5%缴纳(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购买时间不足两年交易的,按成交价的5%交纳;两年以上转手的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城建税:市区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7%缴纳;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缴纳;需评估的另交评估费。

  4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需交纳如下费用:契税:按合同价的4%交纳;营业税:两年内交易的按成交价的5%交纳,两年以上转手交易的按买卖差价的5%交纳;其他税费与普通住宅一样。

  另外,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卖方,夫妻双方需到场;所卖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户口本(户口不在一起的要结婚证)、身份证、房管所开具的费用结清证明信;未婚者还要出具未婚证明;离婚、丧偶应先办理析产、继承手续,离异者还须有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离异后未续婚证明及丧偶后未续婚证明。买方,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异者须有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丧偶后未续婚证明。交易双方带齐以上证件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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