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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经济租用房是在玩概念无意义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2.22 来源:市场报

     “经济租用房会是一个笑话,而且只能助推房价。”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曹建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近日,有报道称,北京等多个城市正在研究“经济租用房方案”,该方案将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难题。北京市建委有关人士也透露,目前北京市已针对经济租用房在北京推行的可行性及方式进行研究,有望选取部分区县进行试点。这意味着,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之外,又诞生了一种新的住房模式。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经济租用房”又称“经济性租房”,是指政府或企业持有一部分房源,并将这些房屋以一定价格出租给特定人群。这些房屋租金和居住条件都好于廉租房,是专为特定人群解决居住问题所设定。

     “经济租用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前者是一种住房消费方式,而后者是从政策保障角度出发的一种住房产品分配形式。另外,“经济适用房”强调“建房”,以新建设的房屋为主,而“经济租用房”房源则包括政府从市场上收购的房屋或开发企业自有的房屋等等。

     据介绍,目前福建等地已率先推行经济租用房制度。内容包括:套型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供应对象主要面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引进人才等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实行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成本来定租金。

     建设部有关官员表示,“经济租用房”将与“限价房”一起成为解决城市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具。

     有报道称,“经济租用房”和“限价房”区别是,“限价房”以售为主,强调购买人群具有本市户口。而“经济租用房”则有可能突破“户籍限制”,为外来人口等城市中等收入家庭提供租房帮助。

     究竟有多大操作性

     尽管“经济租用房”前景美好,但是一些专家并不看好。

     北京大学副教授、中国民营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黄俊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济租用房的广泛推行,除了要解决土地、房屋来源两个最主要问题外,还有如何界定审查符合条件家庭的收入情况,当地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以及如何保证监管等问题。

     “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之外政府再搞一种住房形态,专门用来出租,我觉得是在玩概念。”曹建海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实质是不想动高房价。”

     曹主任表示,政府从市场上买到这些房子,就算按市场价格租的话,连一半资金都收不回来。如果再低于市场价格,想把钱收回来,恐怕得80年才行。这80年还不考虑利息的损失、房屋的修缮及空档期。如果把这些都考虑进去,估计150年才能收回。这意味着政府会出现巨额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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