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清理土地增值税
国税总局官员表示,2008年将在全国全面清理土地增值税,并且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办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
去年前11个月,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366亿元,增长了80.6%,是有史以来土地增值税收入规模和增幅最大的一年。
上述官员表示,由于以前土地增值税是一个小的税种,很多地方不太重视,有的地方没有开征土地增值税。这几年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依法治税的推进,需要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条例,按照条例要对土地增值税进行预征然后进行清算,由于土地增值税的政策操作相对比较复杂,加上各方面的矛盾比较多,清算的进展难度比较大。
目前,有些省市是在全省全市范围内进行清算,有些省是在部分地市进行清算,2008年国税总局要求进行全面清算,并对土地增值税的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
一方面,对于那种已经有十几年找不到法人代表的项目,将允许地方税务局根据情况核定清算征收。其次,土地增值税由税务局清算将牵扯大量的人力物力,会修改制定一个鉴定准则,授权委托注册税务师、税务所这样的中介进行清算,使土地增值税的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对于资源税的改革,上述官员表示,目前正在和有关部门积极地准备资源税改革方案和清洁条例修订方案,有望在2008年出台并实施。国税总局的官员还表示,燃油税的出台将由国务院决定,目前还没有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