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虹回忆说,这笔最牛的吃差价是他供职的第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杰作。当时是2004年,在二环内,有一套四合院,当时房主卖170万元,因为院子是很不好找的,很多人想买都买不到,后来公司找到一个客户,是从国外回来的有经济实力,公司报价小300万元,那人就买了。
那笔交易,抵得上公司当月一半的交易额。
敛财手段二:低租高转
低价租来高价转租量多利大
“有时候你会在小区里发现很多寻租者的小广告,其实你不了解,很多小广告并不是真的租房人张贴的,而是中介公司贴的,他们的目的是租了房后再以更高的价格租出去。”吴虹说。
他解释,在租赁市场上中介公司给房主定金,低价租下房子之后高价出租,这样可以赚取差价,一套房子的差价假如是100元/月,一年就是1200元,房屋银行里有近千套房子,中介公司获得的利润可想而知。
而对于高档小区,房产中介公司就会利用“免租期”为借口获得一部分租房者的租金。中介公司向房主承诺一到两个月之后一定将房子租出去,条件就是这一到两个月是免租期,同时,这套房子只能由一家公司负责出租。
其实中介公司很快就找到客户,并收取客户租金,等到免租期一过,就让双方正式签合同,租金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这样,中介公司不仅可以赚取免租期的租金还可以再从房主那里获得一个月租金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