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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东街派出所首创物业治安管理责任制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1.24
来源:东南快报
近日,福州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首推物业治安管理责任制,并与辖区内26家物业机构单位签订物业治安管理责任状,并对其进行考评。两个季度考评居末位的物业单位,年度年审将视为不合格,取消其管理资格。
据东街所陈祥富所长介绍,东街地区共有26家物业机构单位,此前,不少物业管理的小区或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个别物业安防工作不到位。签署责任状后,物业单位应按照下达的考评规则进行落实,还应定期举办物业从业人员和保安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防范意识和业务能力。
今后,参与考评的物业机构单位,如连续两个季度考评居末位,其年审将被视为不合格,并将被取消管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