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理性是指市场的价格反映了商品的内在价值,反映了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及必然性,而不是非市场因素所主导,更不是市场的羊群效应所决定。也就是说,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是以最绝大多数居民对房价的支付能力来决定,而不是由投资者及炒作者对房价上涨的预期来决定。因此,作为一个民生的政府,在保证最广大居民的基本居住权、在土地公有制、在党的宗旨人民性的前提条件下,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理性回归就是政府的内在责任了。
可以说,在这样的理前提与现实逻辑的基础上,无论党的十七大报告,还是2007年下半年以来所接连推出的一系列关于房地产的政策(如24号文件、359号文件、64号文件、39号令、452号文件),都表达了一个意思,就是要强化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内在责任。
而且,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无论是土地和资金,还是城市规划及等主要环节都是如此。既然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绝对主导,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市是没有改变。因此,以房地产的政策市为基点,如果政府的房地产政策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发生根本性的转变,那么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根本不是以往的房地产市场了,国内房地产市场就得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可以说,2007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与发展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其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全面的确立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对中国的房地产的投资与消费做出严格的区分。这两条,表现在出台的24号文件中,就是重新确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即全面建立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调整中国房地产市场产品结构。在全面解决城市中低收入民众住房的基础上,房地产市场要生产以小户型、中低档产品为主的产品。同时,也全面肯定了中国住房市场是一个民生的市场而不是一个投资炒作的市场,因此,对住房的投资炒作政府要进行全面严格的遏制。
为了落实房地产市场新的发展模式,359号文件及452号文件的出台,不仅全面恢复了2003年为18号文件所否定的121号文件全面内容,而且根据最近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问题增加了许多新内容,如全面禁止转按揭、加按揭等。可以说,在这样的制度规则下,居民的居住需求会得到进一步关注与支持,而且对于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投资与炒作将会受到严厉遏制。可以说,在政策层面上来看,中国房地产市场政策与房地产发展模式的根本性改变,一定会让中国房地产理性回归,这是谁也无法抗拒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