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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称既要防止房价上涨也要防下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1.2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重点抑制房价过高上涨

  目前,建设部忧虑的是各地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并未到位。

  姜伟新透露,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的“90/70”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到目前全国平均达到了55%,远未达到要求规定的70%。

  姜伟新强调,建设部总的原则是既要防止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也要防止过快过猛下降。当前,重点还是要防止和抑制房价过快过高上涨。

  一位建设系统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多年来,我国对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制定了严格的监管制度。而对商品住宅,由于过分强调了它的市场属性,甚至放弃了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权限,任由开发企业随意定价。

  对此,姜伟新近日提出,建设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房价监管和抑制不合理需求。

  早在2007年5月,南京市物价局就率先在全国出台商品房价格监管细则,规定商品房利润率不得“破八”等规定,擅自定价的开发商最高将被处以40万元的罚款。但随后南京的“房价新政”引起社会议论。

  对南京的做法,姜伟新回应表示,在当时南京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时候,江苏省建设厅配合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采用这种临时性监管措施,“我们给予理解和支持。但如果长期采取这种办法要研究。”

  姜伟新表示,建设部对现阶段我国住房政策,基本上有了一个比较明朗的政策取向:低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廉租住房解决,外加经济适用住房;中等收入家庭根据各地实践可以采取限价商品房和经济租用房的办法解决;高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市场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当前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办法不能对未来住房市场化改革形成障碍。”姜伟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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