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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热销背后黑幕交易 “潜规则”何以大行其道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1.21 来源:检察日报

  两天后,王斌果真接到了朱健一的来电:“你要的房子有了。明天跟我一起去售楼处签合同,别忘了把2万元现金带来。” 次日,王斌如约来到了售楼处,见到了朱健一和另外一个人。朱健一在售楼处门口的车上等候,另一个人则直接将王斌带进经理办公室,很快,王斌签好了购房合同。

  拿着购房合同,王斌回到车上。“2万元带来了吗?”“带了。能不能少给点?我是个小职员,买套房子不容易,以后还得省吃俭用还贷呢?”

  朱健一停顿了一下说:“那你就给1.8万元吧。这钱也不是我一个人要的,还得给别人分些。” 1.8万元现金交到朱健一手上,没有任何收据和发票。之后,更多像王斌一样的人通过这种渠道买到了房子。

【房产中介】

担当掮客,收取好处费

  朱健一为什么能在楼盘已告售罄的情况下,还能“拿”到房子,而且不止一套?

  原来,在2007年上半年,王斌看中的那个楼盘很紧俏,很多客户买不到房子,就到朱健一的房产中介公司询问有没有房源?这让头脑灵活的朱健一捕捉到了“商机”。这个楼盘如此热销,如果能设法搞到房源,再向客户收取好处费,这钱赚得多容易。可怎样才能拿到房源,朱健一一筹莫展。

  一次偶然的机会,朱健一通过朋友结识了掌管上述楼盘销售的经理牛敏。他试探着提出共同倒卖房源的想法,谁知竟与对方不谋而合。他们商定,由牛敏发放房源给朱健一,由朱健一以中介名义发布房源信息,客户要想买到房子,就必须交纳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房屋转让费。

  当时楼市正火,很多购房者急于买房,对多付出的几万元钱,也就不那么在意了。牛敏和朱健一先后向7名购房者收取了15万余元,得钱后两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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