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6月建设部针对小产权房做出风险提示,国土部高调表示违规小产权房将拆除,到去年年底,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题讨论,国家有关部门对小产权房的关注逐步升温。昨日,国务院以发文的形式再次明确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
国务院17日公布《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调———从严管理。《通知》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严禁以各种名义,擅自扩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以及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