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建设厅专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据称,以往在一些二手房交易中,有些中介方未对购房者的房款实行专款专用,出现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各种理由挪用房款的现象。为此,省建设厅特地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有关方面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通知要求,全省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各项监管制度,并结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本地区内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为的机构,重点是近期群众投诉较多的经纪机构,严格查处房地产经纪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和执行情况加强监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银行开设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根据合同约定条件存储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交易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自行交付交易资金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自行划转交易资金声明。
各地要加快建设房地产交易管理信息网,构建透明、公平的房地产交易信息平台,尽快开通房地产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要加强房地产经纪合同的管理,尽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
各设区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交易风险提示制度及信用公示制度,为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提供便捷、可信的交易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
此外,要严格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同时要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