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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入住新居禁止违法建设 垃圾也不得随意堆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1.16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李强 许流钦

 

  记者15日获悉,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日前联合向我市300多个有物业管理小区的即将入住新居的业主发去一封信,提醒他们不要违法建设,如发现违法建设,请及时向所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直接拨打12319向市城管执法局投诉。

  信中要求,所有业主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翻建,如扩建阳台、封闭阳台、开挖地下室等;不得擅自拆除房屋并在原房屋地上重建建筑物;不得超出建筑用地范围侵占空地、公共绿地、山体进行违法建设;不得封闭通风口、采光井、消防通道、公共通道等;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审批使用功能或使用性质;不得破坏建筑景观,如未经批准改变外墙色彩、在户外悬挂影响市容观瞻的物品、遮阳布(“黑纱”)等;不得擅自搭盖建筑物、构筑物,如楼顶搭建房外房、屋顶搭设鸽舍等;装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堆放,或向内河倾倒、排放等。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市房管部门已在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新增了禁止违法建设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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