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我省“两会”代表委员
住房议案建议回顾
关键词:物业管理
时 间:2005年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进 程:吴共湖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0094号)。
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2005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华生带领环城委和省建设厅有关同志先后赴云南、广东等兄弟省市调研。2005年6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省人大常委会的四次审议并通过,该条例已于2007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关键词:住宅维修基金
时 间:2006年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
进 程:李玉珍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建省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号)。代表在议案中提出“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在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推行社会化、企业化物业管理模式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省建设厅等部门也正在抓紧开展我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在依据国务院和我省的条例及建设部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主体、缴存标准、账户管理与使用、续筹方法等做出进一步规定。
关键词:建设低价经济适用房
时 间:2006年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进 程:来自省台盟的委员提交《关于借鉴新加坡经验,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建议》。建议学习新加坡经验,每年建设大量的“低价经济适用房”投入市场,以解决全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目前我省已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据统计2007年省经济适用房施工面积187万平方米,竣工56万平方米。同时不断完善经济适用房管理制度,9个设区市、30多个县(市)均出台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