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低收入户住房问题,广东省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争取2008年年底前覆盖到县城。
为解决资金问题,广东财政厅已将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纳入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多渠道筹集和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同时,2007年至2010年,广东省财政每年安排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难专项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城镇双特困户住房难问题。
此外,广东省出台全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划,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价格。广东省发改委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广东将逐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同时探索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政策,着力解决低收入户住房问题。
据悉,2004年至2006年广东省累计落实廉租住房资金68947万元,已基本解决了2003年登记在册的人均住房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18922户城镇双特困户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