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下高速公路,不需要停车就能交费。1月15日起,随着我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开始逐步推行,享受到这样方便的人将越来越多。
不停车交费使用的是电子感应技术。车主只要在车上装置电子标签和闽通卡,将闽通卡插入电子标签内,通过专门的不停车收费车道时,系统会自动从客户账户中划扣相关费用。如果因车主原因,比如客户自行撤销账户、账户存款余额不足、账户被冻结等导致划扣不成功的,车主将被列为黑名单客户,必须通行人工收费车道进行现金交费。
一张闽通卡只与一辆车上的电子标签相匹配,并且只锁定一个车牌号。电子标签和闽通卡工本费380元/套。
目前,电子收费业务不对货车办理。办理方法:
1.个人车主持本人的身份证、信用卡(建行、兴业银行、工行信用卡(厦门市建行暂不办理))、行驶证等相关资料到闽通卡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2.单位办理须按每辆车交存一定金额高速公路通行费保证金(标准为:7座及7座以下的一类车2000元/车、8-19座的二类车4000元/车、20-39座的三类车5000元/车、40座及40座以上的四类车6000元/车,20辆车以上的集团客户按上述标准50%收取保证金)。
3.免征车符合免征条件的,均可向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办理电子标签和闽通卡(免征车)的申请。经同意后,客户方经办人员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客服中心办理电子标签和闽通卡(免征车)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