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建设厅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今年将出台多项政策,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重点考虑大中专毕业生等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廉租房:保障范围扩至低收入家庭
省政府决定,今年起将全面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将使廉租房制度的受益率提高2成。
受益面的扩大,意味着政府必须加大对廉租房建设的投入力度。目前,全省已享受廉租保障的有11251户,占申请数的75%,全省累计筹措廉租住房资金4.78亿元(不含厦门市),在建(含配建)廉租住房13.32万平方米、2621套。
省建设厅表示,尽管现有的建设面积和资金筹备与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但政府部门将考虑通过减免开发商相关费用、贴息贷款等方式保障更多的廉租房开工建设。此外,还将对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经济适用房:将在商品房中按比例配置
从今年起,我省将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置一定量的经济适用房,使经济适用房实现全年常态化建设。据了解,按比例配置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房产开发项目有望获得政府的部分支持,其经济适用房部分的土地价格、相关税费等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政府希望以此鼓励更多的开发商参与开发。
我省还将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严格界定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好与廉租房保障对象的衔接。符合条件人群的及时准入、不符合条件人群的退出机制,也将是政府今年考虑的一个重点。
限价房:让中低收入群体直接获益
2007年,全省限价房的在建或拟建项目达到31个,通过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的摸索,今年全省有望加大对限价房和经济租赁房的投入力度,这类房产项目的建设,将让中低收入群体直接获益,特别是刚毕业不久的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
据介绍,全省限价房是按照“限房价、竞地价”的原则组织实施的,限制的房价一般按照周边地区商品房均价的80%来确定,政府让利于房地产开发商。今年起,政府在限定房价的同时,还将对申购人员进行条件限制,一方面要审核具体收入及来源,一方面将审核其是否首次置业买房。
另外,对于不少中低收入群体来说,限价房的价格可能也会超出其承受范围,政府将通过提供经济租赁房的方式来解决其住房问题。对不同职业、不同的收入群体,政府将按照市场租金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