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1月9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从今年起,全省各市县将把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内解决7500户低收入困难户住房问题。
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则将严格界定在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重点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结构比例,确保以上类型住房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应的70%。此外,房价较高、涨幅较快的大中城市,将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规模。
据了解,去年全省累计有11251户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新建廉租住房6.1万平方米、1351套;各设区城市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加大,经济适用住房施工面积187万平方米,竣工56万平方米。不断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9个设区市、30多个县(市)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此外,去年我省还加大力度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已开工10个项目、3万套,对1.28万户申请家庭进行审查分配;泉州市建设限价商品房项目5个,面积17.6万平方米,已销售315套;福州市建设以安置拆迁户为主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已实施9个,面积175万平方米、2.01万套,已竣工30多万平方米。福州、厦门、石狮、长汀等地还积极探索在工业园区配套建设了一批适合农民工租赁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