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何谓“适度高”?标准很难界定,也许是一套住房价格等于平均家庭年收入的5倍,也许是8倍。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目前的房价已经不是“适度高”,而是“过度高”了。现在在北京,一个普通收入家庭可能要全家人不吃不喝,将所有收入攒上15年才买得起一套100平米的四环内住房,这种现实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太残酷。
造成目前房价过高且难以下跌的原因是,土地供应以及由此决定的住房供应增长赶不上住房需求增长,而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是土地的出让由地方政府支配,地方政府受益于土地转让获得的收入,所以有动力去推高土地转让价格。同时地方政府还受制于国家严格的土地开发政策,也不可能让过多的土地用于建房。
要让房价“适度高”而非“过高”,最主要的手段是政府把握好土地供应数量,供应太少则房价必然过高,供应太多则房价必然过低且浪费土地。而既要想房价很低,又要人人住上一二百平米的大房子,在中国这只能是幻想。
高房价的最大得益者是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最大受害者是老百姓,而低房价又为现实约束条件所不允许,所以最优选择是“适度高房价”。在房价“适度高”时,既要让低收入者住得起房,又要让开发商、地方政府不至于得益太多,则必须要求我们的政府是一个真心为老百姓着想的政府,同时必须有一个充分竞争的房地产市场,在土地买卖、住房开发领域,让开发商被迫处于充分的竞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