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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利息上调房贷“月供”上涨 切记足额还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1.06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梁冬

 

    日前,一直每月按495元还房贷的哈尔滨市民刘先生意外地接到了银行方面的通知,称他因未能按期交纳银行贷款,已留下不良记录,将影响到刘先生今后再次贷款。一头雾水的刘先生经询问终于弄明白,导致他个人的信用大受影响的竟起因于2007年利息的增加。“今年1月1日开始,银行已按新调整的利率标准收取贷款利息,使得个人房贷的还款额也有所增长。而我却没有及时了解还款情况造成还款不足,因而留下了不良记录”,对于自己这一小的疏忽,刘先生懊悔不已。

    新年伊始,随着利息的上调,许多房贷族像刘先生一样因未能及时足额还款,而被银行方面列入了黑名单。

    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六次提高了人民币贷款利率,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加息”,加息后5年期以上个人贷款基准利率由2007年初的6.84%增加到现行的7.83%,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优惠利率也由年初的5.81%增加到6.65%。加息使得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每月还款额随之增加。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对浮动利率住房按揭贷款而言,调整后的新利率标准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也就是说从2008年1月1日起,房贷族的浮动利率住房按揭贷款将按照新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在加息后,房贷者的月供将相应的增加。以10万元10年期等额本息住房按揭贷款为例,按2007年初加息前的基准利率水平计算,每月应还款额为1152.86元;而从2008年1月起,同一笔贷款的每月应还款变为1204.31元,也就是说加息后每月要多还51.46元。

    对此,理财专家提醒,由于新年“月供”上涨,房贷者务必尽快主动向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咨询新的月供金额,如果因未及时足额还款造成了违约,相关信息将被如实、客观地记入到您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如果房贷人没有时间向商业银行咨询,不清楚加息后的每月应还款金额,也应在还款日之前,在还款账户上多存入10%的金额,以免由于银行不能足额划款影响房贷者的个人信用记录。同时,理财专家也建议各商业银行,以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对账单等方式,提醒贷款客户及时到银行查询还款额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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