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消息,为支持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建设,增加实物配租房源,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近日印发。
《办法》对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原则、项目审批、资金来源、计划申请、监督管理和中央投资补助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廉租住房建设作为地方事权内的事,投资以地方为主,中央给予适当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政府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地方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将根据有关城市一般预算转移支付比例等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