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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施新规 单身不能申购经适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1.02
来源:新快报
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新实施的《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作出解释,明确经济适用房申购对象要以家庭为主,单身人士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而且申请要实行全名制,防止市民利用离婚购买2套经济适用房。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改住建办指导处黄信敬处长解释,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即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必须共同提出申请。而申请人与父母一起申请也可以。
此外,经济适用房购房5年内限制上市,由从房产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改为从签购房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这样,上市限制的时间实际上缩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