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对办理了浮动利率贷款的人士发出提示:务必尽快向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咨询新的月供金额,一旦未及时足额还款造成违约,相关信息将被如实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六次加息后,五年期以上个人贷款基准利率由今年初的6.84%增加到现行的7.83%,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优惠利率也由年初的5.81%增加到6.65%。对浮动利率住房按揭贷款而言,调整后的新利率标准将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
以10万元人民币10年期等额本息住房按揭贷款为例,按年初加息前的基准利率水平计算,每月应还款额为1152.86元;而从2008年1月起,同一笔贷款的每月应还款变为1204.31元,每月要多还51.46元。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全国统一联网,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特别是有信贷活动的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都将被如实记入个人的信用档案,并反映在其个人信用报告中。
人行上海总部提醒贷款人士:如果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的违约记录太多,在下一次办理信贷业务时可能带来一定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