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石塘镇是粤北山区英德市的一个偏远乡镇,山多地少,人均耕地不到1亩。从2004年开始,这里轰轰烈烈地搞起了开发建设。为了吸引开发商的投资,镇政府通过伪造文件骗取土地批文的方式征得了1200多亩,而剩下的2500多亩建设用地则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其中不少是农田、山林。
据记者从横石塘镇政府了解到,2004年镇里从外地引进了一家大企业,投资数亿元成立了仙湖发展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温泉旅游开发。作为当地最大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镇政府承诺为这个项目提供了3700多亩土地。据村民反映,这些土地涉及龙华和新群两个村委会,除农田、山林、鱼塘之外,有的是村民的宅基地。
根据镇政府与村民的征地协议,村民小组将所有权范围内的所有土地租赁给镇政府,镇政府再将土地转租给仙湖公司,然后由公司方面支付给村民每人每月150元的生活费作为地租,租赁期限为50年。这种“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行为,规避了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也规避了国家的土地宏观调控。
新群村村民李德贵说,村里100多亩良田被征用后修成了路基,失去了耕作的价值,只好抛荒至今。对于镇政府上报的土地征用材料中显示的征地协议和青苗补偿收据时间均为1998年,村民小组长李世庭就肯定地说,村民们2005年才与镇政府签订了征地协议,至于1998年大家根本就还没听说搞开发的事。
对于为何要编造虚假的土地上报材料,横石塘镇政府有官员说,因为地处偏僻,当地渴望发展经济又苦于没有条件,在出政绩的压力下有时候就想在政策上“搭顺风车”,唯一的办法就是“门槛一低再低,价格一降再降”,将项目用地“搭车报批”。英德市国土资源局事后认定横石塘镇政府的做法十分错误,并随即发出了通知责令当地土地开发停工。
针对这起土地违法用地典型,记者从清远市和英德市监察局获悉,2007年8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英德仙湖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处以675.196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清远市和英德市监察局分别作出处理决定:责成清远市政协副主席、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潘绪光作出深刻检查,给予英德市原常务副市长雷玉春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清远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梁伟忠和英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庄少华行政记过处分,英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股长郭镇松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横石塘镇原镇长现任镇委书记李木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横石塘镇原镇长黄志星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横石塘镇国土所所长潘歧赞行政撤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