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金融时报》昨天刊登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讲话称,房地产调控政策尚未得到全面落实,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转按揭贷款和加按揭贷款业务的状况,“应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等教训,防止房地产信贷增长过快催生房地产泡沫”。
刘士余在讲话中透露,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成功发行,商业用房贷款的证券化试点也在积极探索之中。
转按揭加剧泡沫化
刘士余在本月11日举行的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题会议上发表讲话称,房地产金融领域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转按揭贷款和加按揭贷款业务的问题。转按揭和加按揭贷款业务的贷款成数一般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在经济上行、房价持续上涨的环境下,极易放大住房信贷规模,且信贷资金大多用于购买多套住房或进入股市,增加了银行潜在风险,加剧了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截至2007年8月末,16个城市主要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转(加)按揭贷款余额约41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5倍。
同时,房地产金融领域“假按揭”贷款风险显现。少数银行的分支行对房地产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甚至为了规避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政策规定,与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共同虚构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开发贷款转换为住房消费贷款,将一些销售困难的楼盘以“假按揭”方式帮助开发商套现。
刘士余称,目前调控政策已经明确,要坚决取消转按揭、加按揭贷款。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无真实交易的转按揭住房贷款,不得发放“假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