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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有价无市 买卖双方“囚徒困境”待解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2.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汪佳敏

    目前,北京等大城市房价有价无市的现象屡见报端。无市即意味着供给大于需求,根据经济学最基本的原理——供求关系影响价格,房价也无疑面临着下跌的可能性。

    从现实来说,大部分人都有买涨不买跌的心理,买涨的极限就是有价无市阶段,即便是大家公认的买涨阶段,若是达到了“有价无市”后,也就没人再愿意进场了,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下跌、泡沫、投机撤场)来考虑,经历“有价无市”后即将到来的就是放量巨跌。没有哪个行业能逃脱这个经济规律的惩罚。

    然而,真是这样吗?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目前我国房地产业有价无市现象的根源。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但我们主要从市场的角度来加以探讨。

    其一,从供应商方面来讲,我国房地产业是一个垄断性很强的行业。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是基于完全竞争的假设。而垄断供应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制定的价格必高于完全竞争的市场价格。

    其二,从消费者角度来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住房有了更高的需求,从追求有房住到追求舒适到追求身份。市场需求无疑也带动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而且据统计,目前我国消费者对住房的需求还在不断提升。

    其三,从两者的博弈来看,目前从真正意义上来说,房地产依然是供不应求,只是目前房价的上涨已经严重偏离了老百姓的价格承受能力。再加上银行提高按揭贷款利率,老百姓的相对承受能力又进一步削弱。理性的消费者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政府必然会加大宏观调控政策,抑制房价。因而也处于观望中。但从开发商来说,理性的厂商知道从长期来说,房子是刚性需求。长期来讲,需求一定会加大。因而宁肯囤积房源,也不肯降价出售。

    二者的博弈显然陷入了经济学中常说的“囚徒因境”,理性的双方博弈的结果是使彼此都陷入了最不利的境地。消费者无房居住,开发商房子卖不出去。

    打破这种僵局需要第三者介入,至少有信息传导机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应该出手干预了。因而解决中国房地产业的问题,政府责无旁贷。房价是否会下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又将出台什么样的措施、政策的执行力度如何。(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汪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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