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许可证却内部认购、为免责篡改购房合同、说赠送却不写进合同……12月11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获悉,沈阳对房地产业存在的“霸王条款”进行集中整治,94户企业已经改正150余条“霸王条款”。
据了解,此次工商部门对“霸王条款”的内容、定性和处罚依据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截至11月底,共检查300余家房地产销售企业,以及2000多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合同。
这次整顿的重点是: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介资质的管理,对于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介资质的经营者要依法处理;加强对房地产买卖活动中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房地产预(销)售合同管理,开展整治房地产行业“霸王条款”专项行动;房地产经纪人承办经纪业务,必须采用专门制定的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等。
工商部门提醒购房者,目前超过9成的投诉存在取证难的问题,消费者一定要提前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