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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贷新政又来临 专家教你如何应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涂艳

  欲购第一套房

  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新房的购买刚性需求是不容忽视的,他们又主要存在于新婚夫妇的新居购置、父母为子女买房和子女为父母买房的三大类需求。

  专家建议,对于新婚夫妇来说,如果目前没有趸缴房款的实力,但是又有急切的买房需求,可以考虑两种解决办法来规避二套房严格的房贷政策。其一为先买一套小户型房或经济适用房作为青年时期的过渡,并且尽量不用公积金贷款。《补充通知》中明确了对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购房者的照顾,即他们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时比照第一套房政策。这样既解了燃眉之急,也可以期待政策的回转或规避提高首付和利率的压力。同时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较低,如果不能起到太大作用最好不要将第一套房的指标用完。

  其二,对于经济实力相对较强的夫妇来说,是购买一套面积稍大的房子还是将其用作投资也是因人而异的。假若拥有一定的投资实力,既期待资本市场的较高回报率又看涨房市,那么可以投资和贷款买房双管齐下,否则应当在二者间权衡利弊。

  对于为子女买房的父母来说,子女是否成年是考虑的关键因素。如果是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购房而由父母作为还款人的话,并不会占用子女成年之后再贷款买房的第一套房指标,因为该子女并没有贷款记录。专家认为,界定第二套房并不能从产权来认定,也就是说子女成年并转移户口之后,是可以新的“户”为标准享受优惠的。

  而如果买房时子女已经成年,但是却是以父母作为贷款人,那么按照《补充通知》,该成年子女如果想要购买一套自己的房子是受到“第二套房”政策约束的。对此,市民也纷纷表示了反对,认为新政出台并不应该有溯及力。

  对于为父母买房的子女,专家认为很难规避第二套房新政的约束。由于年纪超过一定限额的中老年人来说,银行往往顾忌其放贷风险而“紧缩荷包”,但是农行推出的“接力贷”似乎给四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和刚参加工作和收入暂时不高、还款压力较大的年轻人以解决之道。如果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那么其再次贷款买房将首付40%,并支付银行高于基准利率10%的利息。但是专家同时提示,将产权登记为成年子女或许可以解除部分人的心头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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